凤凰网财经讯 5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保险标的信息不真实;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通监管分局罚款42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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