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5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罚款8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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