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5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用、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罚款17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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