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5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超犹豫期回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警告并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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