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通化县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被罚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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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通化县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被罚7万元

小财蜂AI快讯5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通化县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罚款7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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