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6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兴业银行两支行合计被罚款75万元。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因非标债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投资资金回流至融资人账户被罚款45万元。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兴业街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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