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相关精神,更好地引导房地产行业适应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降低住房消费成本和门槛、提升住房消费品质,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决定联合部分地市房协和相关机构共同开展“1+4+N”广东商品房促消费全产业大行动。
全产业大行动将搭建1个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全产业促进商品房流通消费的大平台。开展“粤团购”“以旧换新全国免佣”“先租后售”“大宗交易对接”等四项行动,并联动政府、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生活服务商、媒体等实施N项配套措施,旨在凝聚全产业力量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商品房消费、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
本次全产业大行动为公益活动,主办方及联合主办方不涉及具体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参与企业和消费者根据活动规则自愿参加、自主选择相关商业合作伙伴并承担相应责任。全产业大行动拟于6月18日在广州举办发布会,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于6月15日前点击下方小程序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将在发布会现场发布。
“1+4+N”广东商品房促消费全产业大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主办单位: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珠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汕头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韶关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河源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梅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汕尾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
江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阳江市房地产业协会
茂名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肇庆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清远市房地产业协会 潮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揭阳市房地产业协会 云浮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新兴县房地产行业协会
二、内容及操作流程
本次全产业大行动为公益活动,主办方及联合主办方不涉及具体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参与企业和消费者根据活动规则自愿参加、自主选择相关商业合作伙伴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搭建1个平台
搭建1个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全产业促进商品房流通消费的大平台。
在广东房协小程序设立消费者服务专区。省内项目以城市、企业为单位展示参与项目名录。消费者可直接点击小程序查看项目名录,登记拟出让二手房信息、拟购新房信息。
设立机构服务专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家装家私家电及生活服务类机构,均可申请参与活动。
(二)实施4大举措
1.“粤团购”。联动相关城市、区域推出相关优惠措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团购专属房源和专属优惠,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国企、金融机构、产业园区、大型民营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团购。
房地产企业(项目)参与流程:省市房协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推动相关优惠措施出台——会员单位确认团购专属房源及专属优惠方案——向省(市)房协提交申请——省(市)房协及相关服务机构对接相关单位发起团购活动-按正常销售流程销售。
2.商品房以旧换新“全国免佣”。
(1)全国免佣。自广东房协小程序发布项目名录之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可凭中介服务机构开具的二手房交易佣金发票(包含买卖双方)在参与活动的商品房项目抵扣房款。抵扣规则:购买新房金额超过二手房,则全额抵扣;未超过,则按新房占二手房金额比例抵扣。
“全国免佣”期限建议不少于3个月,具体由房地产企业自行确定。
(2)全国联动。凡省房协会员单位及各市(县、市、区)房地产协会会员单位在广东省范围内的项目均可自愿参与。
(3)全产业优惠。精选优质家居、家电、家私等全产业生活服务企业,推出家居、装修、翻新等特别优惠套餐或发放优惠券。
(4)企业参与条件。
A.参与房地产项目应正常开发运营或进入“白名单”。
B.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在当地备案,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
C.其他服务机构应该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及服务标准,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5)参与流程。
房地产企业(项目)参与流程:在广东房协小程序下载申请表——在小程序提交资料由广东省房协审核(非省房协直属会员须提交当地房协推荐函)——通过审核后面向社会发布项目名录——项目在售楼处及线上公布承诺书——按正常销售流程销售。
消费者服务流程:
A:意向登记。消费者通过广东房协小程序了解参与活动,登记相关资料(包括:二手房信息、意向一手项目、联系方式等)。
B:新房认购。消费者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项目中选购新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缴纳新房订金;根据换房人二手房所在位置,推荐中介服务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消费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期限内(6个月)锁定消费者认购的新房房源。(如消费者已经自行完成二手房交易,则可凭二手房交易佣金发票直接抵扣相应房款。)
C:出售二手房。中介机构安排专人与消费者进行对接,了解二手房信息,查证“两证一委”,优先完成二手房交易。如二手房成功交易,则买家无需承担中介费,中介费用由换房人先行支付,中介机构配合完成二手房的网签、递件等后续流程。
D:完成新房交易或退订。若消费者的二手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消费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而此前支付的中介佣金,则可凭借佣金发票,根据新房、旧房的成交金额,抵扣相应比例的新房房款。若二手房成功交易后,未能达成新房交易的,消费者此前支付的中介费不作退还。若二手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订金,消费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全产业相关机构参与流程:制定活动专属优惠措施(优惠承诺书)——向广东省房协申请——广东省房协发布名单——企业以线上线下形式按承诺自行开展相应服务。
3.“先租后售”。鼓励企业支持购房者“先租再买”,约定租期、租金并配套金融服务,在租赁期间已缴付的租金可以抵扣该房屋出租约定的买卖价格。
房地产企业参与流程:房地产项目与金融机构明确服务模式和具体方案——向广东省房协申请——广东省房协发布“先租后售”项目名录——按正常流程租赁——租赁到期可抵扣租金购买或退租。
4.“大宗交易对接”。联合相关专业资源,助力商办类及相关大宗物业去化。
参与流程:向省房协提交大宗交易申请——省房协联合相关服务机构举办1对1或1对N大宗交易对接活动。
(三)N项配套。
1.联动中介服务机构推出二手房佣金特别优惠。
2.整合全国资源,联动港澳,推动跨区域消费。
3.联动金融机构,在监管允许范围内推出最优信贷产品、优惠利率。
4.联动其他生活服务机构,提供更多以促进住房消费为主线的服务。
5.联动相关部门、房地产企业举办区域性商品房促消费活动。
6.联动各大媒体,多渠道多形式传播活动和项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7.各市房地产协会可参考本方案在当地举办相关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广东省房协发出正式通知,邀请各类主体参与。
(二)6月18日举办发布会
(三)不定期发布后续名单
(四)持续开展活动的4大举措,不断丰富N项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