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6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未按照规定开立独立的保险佣金收取账户,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警告并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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