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电话销售中心因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被罚3万元
财经
财经 > 金融监管 > 正文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电话销售中心因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被罚3万元

小财蜂AI快讯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电话销售中心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图片.png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