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领工商银行4.85元红包,交了0.97元偶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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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领工商银行4.85元红包,交了0.97元偶然所得税

6月26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其在工商银行信用卡领的红包被工商银行定义为偶然所得报税。对此,网友不太能理解,表示“一脸懵”。

从爆料的截图来看,今年1月,网友在工商银行领了两次红包。第一笔的红包金额是4.85元,工商银行代缴偶然所得税0.97元;第二笔红包金额是7.35元,工商银行代缴偶然所得税1.47元。

在工商银行领取的信用卡红包是否需要缴纳偶然所得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荣梅表示,“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的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如果该红包是银行企业直接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则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报税。如果该红包是银行根据积分给予的礼物则不需要纳税。”

所有红包都需要缴税吗,在支付宝、微信领取的红包也要缴税吗?王荣梅表示,“并非所有红包都要交税,需要看主体和用途。亲戚朋友之间发的红包,属于互相赠送,不需要缴税;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企业向员工发放的红包,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支付宝、微信发放红包等是否需要纳税,需要看发放主体和用途。”

个人领取红包后应该由谁负责缴税,不缴税是否有被查税的风险?王荣梅表示,“支付该项所得的各级银行部门是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税;扣缴义务人未扣缴个税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偶然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申报缴纳个税。主办方没有申报,则纳税义务由纳税人承担,个人负有申报义务,如不缴纳有被查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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