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7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公贷款管理不审慎形成损失,浙江江山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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