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新华人寿保险通化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等4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9.5万元。
具体违规如下:
1、未建立完整的代理人培训档案;
2、未及时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
3、代理人学历不真实;
4、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通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慕媛,被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通化中心支公司培训部负责人刘洪艳,被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通化中心支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于智齐,被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