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阳城农商行被罚款146.87万元 因违反反洗钱规定等11项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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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眼|阳城农商行被罚款146.87万元 因违反反洗钱规定等11项违规

凤凰网财经讯 7月15日,央行山西分行披露的罚单显示,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反洗钱规定等11项违规,被罚款146.87万元。

具体违规如下:

1、未按规定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

2、迟报投诉数据;

3、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

4、占压财政资金;

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超期备案;

6、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后超期备案;

7、未按规定执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8、未按规定履行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9、未按规定将收缴的假币上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10、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11、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时任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赵某勤、副行长郭某涛、会计管理部经理梁某梅,因未按规定执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两项违规,各被罚款3万元。

时任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张某军、城关支行副行长李某敏、町店支行运营主管上官某、町店支行客户经理刘某兵、城关支行客户经理乔某莉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分别被罚款3万元、2万元、1万元、1万元、2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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