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文山中心支公司因代理人管理不当导致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违规行为被罚13.3万元
财经
财经 > 金融监管 > 正文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文山中心支公司因代理人管理不当导致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违规行为被罚13.3万元

小财蜂AI快讯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代理人管理不当导致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文山中心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山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13.3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

图片.png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