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中国银行3分支行支行合计被罚120万元。
中国银行兴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被责令改正并罚30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兴县支行综合客户经理张利云,被警告。
中国银行深州支行因迟报、漏报案件信息、贷款管理不审慎两项违规,被罚款60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深州支行行长隋毅对中国银行深州支行迟报、漏报案件信息负责任,被警告。
时任中国银行深州支行行长王燕对中国银行深州支行贷款管理不审慎负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深州支行副行长刘飞对中国银行深州支行贷款管理不审慎负责任,被警告。
中国银行衡水分行因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两项违规,被罚款30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衡水分行副行长尚前勇、营业部经理高仑、李国栋、普惠部经理李凡庄,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