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赣州银行及4分支行合计被罚款180万元。
赣州银行因虚假转让不良资产,被罚款50万元。
时任赣州银行副行长张春秀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虚假转让不良资产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赣州银行大余支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被罚款30万元。
时任赣州银行大余支行行长肖潇雨对赣州银行大余支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虚假转让不良资产两项违规,被罚款70万元。
时任赣州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主任郭治成对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因违规办理按揭贷款用于偿还本行不良贷款,被罚款30万元。
时任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行长郭云倩对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违规办理按揭贷款用于偿还本行不良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