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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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监管范围包括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监管项目开发建设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24年6月,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选取一定数量项目进行监管。对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的分布式光伏备案等政策执行等情况开展监督;对电网企业在分布式光伏接网、交易、结算等方面开展监管;专项监管可视情况延伸至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备案、接入电网、交易、结算等4方面,有关省份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选择监管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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