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后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再次投资;理财产品间资产转仓价格偏离公允价值,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罚款6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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