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8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泰康人寿保险重庆奉节支公司因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时任泰康人寿奉节支公司负责人陈雨、个人保险代理人郑长明,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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