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8月21号,大连证监局发文称,经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塔证券)存在以下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进行对公司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及免职备案;二、未按规定申请换领公司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大连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大连证监局表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截至8月22号收盘,红塔证券下跌3.02%,报6.43元/股,总市值为3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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