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9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审核不尽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海县支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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