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示了关于对光大证券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决定。
经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项目质控对项目风险、尽调底稿把关不严,公司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控关注问题。
上述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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