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贷挂钩;向借款人转嫁抵押评估费用;违法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分行营业部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芗城支行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未测算企业贷款资金需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漳金监罚决字〔2024〕9号),决定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合计处以18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4406.13元;对蔡港忠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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