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校园欺凌,应让被欺凌者“不再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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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校园欺凌,应让被欺凌者“不再恐惧”

“扇耳光、拽头发,甚至伴随血腥画面……我看到很多校园霸凌负面娱乐化的段子,校园霸凌什么时候成了短视频创作的‘灵感源泉‘了?”

学生代表、高中在读生厉雅雯说,“校园霸凌是一直存在的隐患,甚至有些受害者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我迫切地想为同龄人做些事情,于是就想到创办一个网站,来帮助他们脱离困境”。

(学生代表、高中在读生厉雅雯在座谈会上发言)

9月7日,以“反校园霸凌 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座谈会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举办。法学专家、法律援助律师、心理专家、学生与家长代表们围绕校园霸凌行为的危害性、法律救济的理论与实践,深入交流研讨,集实招、谋良策,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守护青春校园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了解,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范校园霸凌,厉雅雯和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于2023年创立了“反校园霸凌 爱心观护未成年人”网站,网站logo为蓝色矢车菊和柯基犬,向未成年人传递坚强、关爱和温暖。内容涵盖国内外法律近四十条、校园霸凌典型案例二十多个、互动活动等。为进一步增强网站的互动性,厉雅雯计划将“反校园霸凌 爱心观护未成年人”网站升级为“反校园霸凌”法律援助平台,招募法律工作者与在校大学生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观护等志愿服务。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此次座谈会最重要的价值在于有未成年人的参与。他建议,学校应该尽快完善在校园霸凌方面的校规校纪,并设立学生保护专员开展学生保护工作,明确责任;霸凌问题的解决需要学生的有效参与,学生有效参与其中,不仅能及时发现问题,还能及早处理学生轻微霸凌,形成反对校园暴力的浓厚氛围;学校成立反霸凌学生社团,有组织地宣传有关霸凌的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座谈会上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提出,应明确校园霸凌的辨识度,确定不同行为的管辖部门;青少年犯罪高峰集中在青春期,呼吁重视青春期身心健康的干预,及时关注精神伤害及其法律后果,加强霸凌行为对精神损害的危害性评估;学校师生应全员参与反霸凌行为,营造对校园霸凌的“零容忍”氛围,对于轻微的、经常发生的类似霸凌的事件,需提高警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在座谈会上发言)

“我们中心处理了近两年的咨询,涉及学校保护的案件数量大约为3000件,其中1300多件涉及学生霸凌问题。经过总结,我们发现身体霸凌是最直接且常见的方式。”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陈强介绍。

曾有特殊教育工作经历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白庆坤,结合近两年参与的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鼓励学生在面对霸凌行为时勇敢站出来,寻求帮助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醒家长应时刻关注孩子的身体及情绪变化,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

经过激烈探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不仅拓宽了视野,还激发了新的思考火花,收获颇丰。本次座谈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各地开展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公布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落实首问负责制度。

反对校园霸凌,需要全社会凝聚强大合力啃下这块“硬骨头”,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童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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