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产保险杭州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0万元 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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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财产保险杭州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0万元 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天安财产保险杭州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10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2527.27元。

天安财产保险杭州中心支公司非车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史媛媛,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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