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收入核算不准确等相关问题,安正时尚11月28日晚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郑安政、时任总裁郑安坤、董秘唐普阔、财务总监吕鹏飞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监管警示函。
遭监管警示
警示函指出,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收入核算不准确等问题。
安正时尚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威豪(香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容尊(香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恒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万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四家贸易公司”)开展奶粉分销业务、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116.01万元、1986.48万元、2539.05万元和5297.04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4%。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4月29日、5月21日分别经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2024年4月30日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郑安政、时任总裁郑安坤、董秘唐普阔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副董事长陈克川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警示函还提到,安正时尚在对四家贸易公司开展奶粉分销业务中未完全承担主要责任,但在2023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仍采用总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导致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分别调减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83.46万元、11696.82万元和17843.72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0.47%、9.96%和11.11%。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郑安政、时任总裁郑安坤、董秘唐普阔、财务总监吕鹏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郑安政、郑安坤、唐普阔、陈克川、吕鹏飞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
2024年9月21日,安正时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该次更正将影响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以及《2023年年度报告》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项目中,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调减额度达到1.78亿元。
对于更正原因,公告显示,2023年初,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礼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母婴分销贸易业务,公司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均采用总额法进行了收入确认。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将该类业务模式下的数据和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鉴于新增的母婴分销贸易业务虽然在采购、销售等环节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整体上该交易获得的商品所有权存在瞬时性、过渡性,且未获得总额法风险下应有的回报,公司更倾向于被定位为代理人角色。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经公司审慎决策对该业务采取“净额法”进行核算,同时对2023年前三季度该部分业务从按“总额法”核算调整为按“净额法”核算,此项调整不影响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安正时尚三季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约14.71亿元,同比下降8.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亏损3125.18万元,同比下降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