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则行政一审案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出庭应诉,引发各方关注。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披露,2023年12月22日,北京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认定某科技集团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对涉案项目销售形成的营业收入,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销但未予抵销,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金融时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上述科技集团正是集财务造假、严重资不抵债、监管处罚等于一身,已于2021年6月从A股退市的信威集团。
2023年12月22日,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和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北京证监局对信威集团及相关责任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1500万元不等罚款。
在向北京证监局陈述申辩未果后,信威集团实控人、时任董事长、总裁王靖,时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余睿,时任副总裁刘昀对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中针对其相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
2024年7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受理此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市值2000亿元到重大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信威集团主营业务为海外电信网络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其前身为中创信测,于2003年在上交所上市。2014年,中创信测通过向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部分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完成借壳上市,算上配套募集资金,这笔交易总价超300亿元。至此,中创信测变更为信威集团,北京信威成为信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信威曾是大唐电信的核心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自主研发过SCDMA、T
2010年,被从大唐集团剥离的北京信威改制为民营企业,王靖注资1.308亿元持有北京信威41%股份,成为北京信威的掌舵人,并在次年旋即宣布与柬埔寨一家公司签订了30亿元的订单。而实际上,这只是北京信威利用资产抵押获得贷款,并让柬埔寨公司用作支付给己方的货款,“左手倒右手”将其转为自身
在完成借壳上市后,信威集团涉足的多项“海外超级业务”可谓赚足市场眼球,其中最吸睛的莫过于斥资约500亿元的尼加拉瓜人工运河项目和高达100亿美元的乌克兰深水港项目。彼时,这些匪夷所思的项目也曾遭到市场质疑,但信威集团曾澄清,该项目是由王靖100%持股的公司参与,与上市公司相互独立,不存在投资关系和资金占用,同时否认了该项目工程延迟的情况。
一连串的宏大蓝图也让信威集团股价一路飞升,2015年6月,信威集团股价最高超过67元/股,市值高达2000亿元。撑得愈来愈大的泡沫终将迎来它的破碎时刻。2016年12月23日,有媒体发布一篇题为《信威集团隐匿巨额债务,神秘人
2022年5月,信威集团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去年底受到行政处罚。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威集团的资产总额为5.63亿元,负债总额为95.3亿元,净资产为-89.67亿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由于无人对信威集团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依法裁定公司破产。
连续7年虚增营收超90亿元
2023年12月22日,北京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更加清楚详细地让外界看清,信威集团及北京信威编织出的巨大谎言网上的细枝末节。
2014年起,信威集团隐瞒对柬埔寨项目、尼加拉瓜项目、坦桑尼亚项目、巴拿马项目、乌克兰项目海外采购商的控制关系,2014-2017年虚增收入7855.97万元、21.13亿元、27.03亿元、7143.02万元;2018年、2019年对柬埔寨项目、尼加拉瓜项目、坦桑尼亚项目本应在合并报表层面
王靖作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组织、实施财务造假,签署确认虚假财务数据;余睿作为时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主管公司的财务工作,知悉、部分参与实施对海外采购商管控活动,签署确认虚假财务数据;刘昀作为时任副总裁,负责国际业务,知悉、部分参与实施对海外采购商管控活动,妨碍、干扰中介机构核查工作,签署确认虚假财务数据。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信威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的罚款;对王靖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对余睿、刘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彼时,信威集团、余睿、刘昀在听证会上均提出,信威集团对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落实
据北京金融法院消息,该案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案涉域外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本案所涉情形是否构成《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所规定的控制关系、三名原告是否应对该科技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分别陈述起诉理由、起诉请求、发表答辩意见,并进行了充分的辩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贾文勤全程参与庭审,并就案件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发表了意见。她表示,北京证监局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在积极应诉的过程中不断推进证券纠纷的源头治理等工作。
证监系统派出机构局长出庭应诉如今并不少见。2022年,北京金融法院对中科云网时任董事长、总裁王禹皓不服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这也是证监系统首例由派出机构局长出庭应诉的案件,充分体现了证券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监管自信,切实支持、尊重司法机关权威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有法律人士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不仅可以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有效纾解官民对立情绪、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均具有积极意义。运用到金融领域,对于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提升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