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营金监罚决字〔2024〕10号-12号)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罚款60万元。
徐明英(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行长)对中国光大银行营口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警告;赵洪懿(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行长)对中国光大银行营口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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