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任命范徐丽泰、任志刚和郑恩基监督龚如心慈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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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任命范徐丽泰、任志刚和郑恩基监督龚如心慈善管理

香港律政司今日(1月6日)就龚如心遗产案发布声明,宣布高等法院已正式委任“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为其遗产下的慈善信托受托人。律政司司长并委任范徐丽泰、任志刚和郑恩基三人组成管理机构,监督受托人运作。此举基于律政司司长在香港法律框架下维护慈善利益的职责,以及龚如心遗嘱中表达的慈善意愿。

此次遗产管理计划于2024年5月16日获得法庭批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受托人:一家名为“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有限公司,其唯一成员为财政司司长法团或其子公司。

管理机构:由三名独立人士(范徐丽泰、任志刚、郑恩基)组成,负责监督受托人运作。

受托人主要职责:监管华懋集团商业运作、审批集团财政预算及重大决定,并负责慈善项目的预算、募捐,以及筹办“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和基金”。

受托人理事会:类似私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由政府官员担任,最少两名。理事会成员名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将在适当时候公布。

律政司相信,在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受托人将有效管理慈善信托,实现龚如心的遗愿,惠及香港及国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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