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娃哈哈商标转让事件,娃哈哈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商标转让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缘由为此前食品公司就获得“娃哈哈”系列商标所有权,并向主管机关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但之后因集团公司与外资公司之间历史纠纷的缘故,未完成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近期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合规化经营,完成“娃哈哈”系列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
根据爱企查,此前杭州娃哈哈集团宗馥莉持股29.4%,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城区文商旅集团)持股46%,娃哈哈职工持股会持股24.6%,现依旧显示宗馥莉持股29.4%,但后两者持股比例未披露。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则由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宏振投资由宗馥莉100%持股,上城区文商旅集团仅间接持股。
这意味着娃哈哈商标从由上城区文商旅集团为最大股东的杭州娃哈哈集团转向了由宗馥莉控股最多的公司。
接近娃哈哈集团员工维权委员会人士对极速财讯表示,关于“娃哈哈”商标的归属问题,早在2007年“达娃之争”过程中即已有定论。当时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还为法国达能集团,杭州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集团所代表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就“娃哈哈”商标归属问题所产生的争议,杭州仲裁委员会已于2007年12月6日作出裁定,明确认定由于国家商标局未予同意,娃哈哈集团与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
他提到,对于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此后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诉讼请求,也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由此,该仲裁裁决早已生效,娃哈哈商标归属于国有控股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的事实,是不容争议的”。
根据爱企查上对应的公司电话,极速财讯致电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接电人称为娃哈哈分公司员工,对方表示,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早就没有员工了”。另在天眼查上也显示该公司员工数为0人。
极速财讯致电上城区文商旅集团,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很快挂断电话,后持续未有人接听。一天前,上城区文商旅集团接电工作人员对商标转让新闻称“是假新闻吧”,后被告知信息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的登记信息时,对方称需要再了解一下情况后挂断电话。
1996 年,娃哈哈以部分固定资产作投入与法国达能集团等外方合资成立五家公司,生产以 “娃哈哈” 为商标的产品,达能占股 51%。后来,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在达能知情的情况下建立了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使用娃哈哈的品牌商标。2006 年,这些非合资公司经营效益良好,达能集团认为其违反了双方于 1996 年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认为非合资公司侵犯了 “达娃” 合资公司所拥有的 “娃哈哈” 商标权,双方矛盾爆发,达能发起多项仲裁和诉讼,娃哈哈也进行了诉讼反攻,双方陷入 “达娃之争”。最终在 2009 年 9 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关于维权会人士提到的《商标转让协议》,即为1996 年娃哈哈与达能成立合资公司时签署的协议,签约主体为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与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不过该协议未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在 “达娃之争” 中,达能以该协议为依据,认为娃哈哈非合资公司使用 “娃哈哈” 商标违约,而娃哈哈集团则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协议已终止,最终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定 “娃哈哈” 商标归娃哈哈集团所有,终止了《商标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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