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网站2025年3月5日披露的浙银罚决字〔2025〕16-20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嘉农商银行)因存在“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6项违法行为,2026年2月25日被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罚款297.5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网站
同时,时任永嘉农商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陈某因对“永嘉农商银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时任永嘉农商银行业务发展部总经理柯某贵因对“永嘉农商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时任永嘉农商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郑某哲因对“永嘉农商银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时任永嘉农商银行会计财务部总经理金某平因对“永嘉农商银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3方面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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