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新引进工业用地项目 不再将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承诺作为收回用地、惩戒及企业失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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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新引进工业用地项目 不再将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承诺作为收回用地、惩戒及企业失信的依据

人民财讯4月9日电,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促进企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批)》。其中提出,减轻企业履约负担。对新引进工业用地项目,不再将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承诺作为收回用地、惩戒及企业失信的依据。将工业用地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改为投资服务评估协议,增强服务属性,适当降低评估年限,减少评估频次。企业应依法依规纳税纳统,诚信经营。对已签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的项目,因受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原因影响,经签约方协商一致,可在降幅不超过20%的范围内调整投入产出考核指标。在合理评估企业情况的基础上,可参照新引进工业用地项目,适当调整考核周期及监管方式,具体方式由各区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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