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5月7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官网消息显示,泸州银行眉山分行被罚款40万元。
具体违规内容如下:
1.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
2.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时任泸州银行眉山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张海燕被罚款1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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