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5月19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官网消息显示,新疆伊犁农商行被警告并罚款128.2万元。
具体违规内容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
3.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
4.违反国库管理规定;
5.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6.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时任新疆伊犁农商行副行长杨某山被罚款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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