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6月13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官网消息显示,上饶农商行被警告并罚款96.81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
2.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资料;
3.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
4.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5.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6.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7.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时任上饶农商行副行长邓某辉、时任上饶农商行信息科技(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周某洋分别被罚款1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