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6月13日,据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官网消息显示,青农商行被警告并罚款91.2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时任青农商行行长助理袁某波被罚款1.3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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