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行领465万元罚单:10名高管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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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银行领465万元罚单:10名高管被问责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连续发布三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邢台银行及其相关人员开出总额高达465万元的罚单,10名支行行长及部门负责人同时受到问责处罚。这一监管处罚事件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三宗违规遭重罚 暴露多重管理漏洞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披露,邢台银行此次被处罚涉及三大类违规行为:

其一,因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空转套利行为,该行被处以150万元罚款,时任北围支行行长等8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处分;其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贷款管理不审慎,该行再遭285万元罚款,时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被处以5万元罚款;其三,因异地非持牌机构整改逾期问题,该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被罚30万元,相关负责人受到警告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邢台银行2024年度净利润约为6.08亿元,此次处罚金额占其净利润比例达0.77%,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力度。

经营规模快速扩张 风控能力亟待提升

公开资料显示,邢台银行成立于2007年9月,经过十余年发展已形成跨区域经营格局。截至2024年末,邢台银行资产总额1731.77亿元,较年初增加209.13亿元,全年营业收入53.18亿元,较年初增长87%,净利润6.08亿元,较同期增长25.88%,呈现快速扩张态势。

然而,此次处罚暴露出该行在业务高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管理短板:贷款审查制度执行不力、风险分类不严谨、异地机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集中显现,反映出其风险管控能力未能与业务规模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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