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6月17日,据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官网消息显示,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5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16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未按规定落实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3.未按规定落实数据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时任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王某禄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