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通财经APP讯,ST新动力(300152.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芳芳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
公司2025年6月20日披露《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对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财务报告附注章节、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章节、母公司财务报告章节等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未影响新动力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新动力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不真实、不完整,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程芳芳作为新动力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违反《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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