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丨正信银行被罚款人民币305万元 因违反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等2项违规
财经
财经 > 财经资讯 > 正文

银行财眼丨正信银行被罚款人民币305万元 因违反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等2项违规

近日,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官网显示,正信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5万元。

时任正信银行副行长郭某江、潘某明、肖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2万元、5万元。

上述“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