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7月2日,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显示,浙江海盐农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挪用于归还他行不良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不良等两项违规,被罚款140万元。
时任浙江海盐农商行沈荡支行行长朱剑军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取消2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时任浙江海盐农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朱宜平、时任浙江海盐农商行行长徐海卫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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