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近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官网消息显示,江西进贤瑞丰村镇银行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20万元。
时任江西进贤瑞丰村镇银行行长彭某、时任江西进贤瑞丰村镇银行业务拓展部总经理胡某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罚款1万元。
上述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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