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7月22日,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显示,恒丰银行聊城东昌府支行(原恒丰银行聊城开发区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
时任原恒丰银行开发区支行行长刘钢、时任原恒丰银行开发区支行行长助理孙晓琳对此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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