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7月29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官网消息显示,广东揭阳农商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6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95.1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
3.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4.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
5.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6.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时任广东揭阳农商行运营部总经理李*东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2万元。
时任广东揭阳农商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罗*锋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上述“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