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讯 7月31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官网消息显示,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5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14.75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3.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时任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叶某忠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
时任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俞某晓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
上述“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上述“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