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丨珠海华润银行被罚款334.75万元 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5项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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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眼丨珠海华润银行被罚款334.75万元 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5项违规

凤凰网财经讯 8月8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官网消息显示,珠海华润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等5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334.75万元。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个人金融部负责人吴某,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4项违规负有责任,被罚款13.5万元。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智能科技部副总经理马某杰,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款1.1万元。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风险管理部信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某,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7.6万元。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谭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2项违规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银行财眼丨珠海华润银行被罚款334.75万元 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5项违规

上述“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2项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违规行为出自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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