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登报道歉,此前被判赔偿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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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登报道歉,此前被判赔偿220万元

1月8日,《人民法院报》3版刊登了海底捞小便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的道歉声明。

唐某在道歉声明称,“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此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真诚的歉意。”

唐某父母称,“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他成长为一名行为规范的好公民。”

2025年2月24日凌晨,17岁的唐某与吴某醉酒后在海底捞上海外滩店包间内,站上餐台向火锅内小便,吴某还将相关视频发布至网上。

2025年9月,上海黄浦区法院一审宣判,判令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前提下,在指定报刊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需赔偿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及商誉损失200万元,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李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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