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广州第一民企"老板张劲,判了!
据财新,2月10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雪松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劲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外,雪松的另外7名高管也于同日被判决:
李婵娟14年,范佳昱12年,卢松峰5年,赵斌6年,刘某6年,李楠7年,刘湖源6年。
除此之外,企业主体雪松控股也被判处罚金11亿元,这在同类案件中并不多见。
雪松的关联公司ST雪发,也在昨晚发了公告。
从2021年,理财产品陆续逾期或违约;
到2022年1月,雪松控股承认其无力支付理财产品利息;
到2023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发布通告称: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雪松控股下属圆方投资等已被立案查处;
公安机关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到2024年10月被提起公诉;
再到2026年2月10日一审判决。
历时超四年,这场由曾经的"广州第一民企"引发的200亿理财暴雷风波,终于迎来一个阶段性结局。
没错,这很可能还不是终局。
从张劲的量刑来看,雪松控股被定性为集资诈骗。
根据流出的细节,雪松案目前仍有约200亿元资金未能兑付,涉及约6800人。
相当于,平均一人294万。
庭审时,张劲曾表示:
“按照现在所有资产变现来计算,能给投资人的兑付比例大约是3%。”
100万还3万,跟抢劫也没什么区别了~
而在之前的庭审中,张劲承认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坚决否认集资诈骗罪。
他辩称自己“只是想把企业做好,没有诈骗的故意”。
这两个罪名的区别便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的刑罚更严重,最高可以是无期。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情节严重的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检方指控雪松控股通过虚构底层资产、虚假宣传等手段,累计非法募集数百亿元资金。
其中84亿元被张劲控制并用于个人挥霍、偿还债务等,存在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
不过,张劲否认了检方关于涉及“肆意挥霍公司资产”及”小金库“的说法,他辩解道:
“本人资产与公司资产‘高度混同’,检方溯源至‘小金库’的相当一部分支出,属于公司‘投资’。”
“本人并无挥霍公司资产,只不过是投资失败。”
因此,不排除,一审结束后,张劲等19人还会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结果将影响最终判决执行。
有意思的是,张劲等人被判刑的消息传出后,ST雪发的股价,已经连续涨停了三天。
看起来,雪松案的尘埃落定,被资本市场视为了利好?!
不过,张劲被捕后,雪松发展便陷入了风雨飘摇之中。
不仅被ST,最新的业绩预告,也仍在巨额亏损。
看起来,离退市也不远了。
当然,比起张劲的结局,很多人更关心许老板的结局。
张劲被判了无期,许老板会怎样呢?!
许老板被抓时,公告的说辞是: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可能涉及什么罪名呢?到目前都还不能完全明确。
但从已经公开报道过的信息进行分析,可能在三个方面存在犯罪:
第一是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犯罪,比如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第二则是恒大财富在吸收存款过程中涉及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也是有可能的;
第三个方面就是他在转移资产的过程中,可能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洗钱罪。
张劲2023年5月被抓,2026年2月被判罚。
许老板2023年9月被抓,判罚,可能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