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广合科技(001389)2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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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广合科技(001389)2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9.0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7日收盘,广合科技(001389)报收于119.74元,上涨1.76%,换手率9.5%,成交量14.37万手,成交额16.98亿元。

当日关注点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广合科技拟启动H股全球发售并在港交所上市,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2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9.0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净流出1153.49万元。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公司披露2025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为54.85亿元,净利润达10.16亿元。

交易信息汇总

2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9.0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92.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153.4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H股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启动H股全球发售并在港交所上市,授权签署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推进发行上市具体事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投保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H股审计机构,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公司将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9日,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草案)、投保董高责任险、聘任H股审计机构等。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公司因H股上市需要,自愿披露2025年度部分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计75.42亿元,负债合计35.6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9.78亿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54.85亿元,净利润10.16亿元,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报为准。

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为2025年度H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涵盖股份转让、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信息披露等内容,并修订或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19项制度,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董事会成员与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推动董事会及员工在性别、年龄、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多元化,提名委员会负责每年披露多元化组成情况并监察执行,政策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股东通讯政策(草案)》,明确通过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股东会等形式与股东沟通,确保信息传递平等、及时、透明,在联交所、深交所及官网披露资料,鼓励股东参会或委托投票,决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并公布结果,政策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政策(草案)》,确保外聘核数师独立性,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批核数及非核数服务费用、评估独立性与服务质量、要求出具年度独立性确认书,并实施首席审核合伙人轮调,所有非核数服务须经事先批准,政策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股息政策(草案)》,重视投资者回报,保持分红连续性与稳定性,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组合方式分配股利,具备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利润分配,必要时可中期分红,董事会提出方案经股东会批准,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制定《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责任政策(草案)》,落实港交所ESG报告要求,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设立ESG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设备设施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总监分别负责环境、社会及治理范畴,各子公司设ESG数据管理员,配合第三方完成报告编制,政策自H股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不得提名有利害关系人士,提名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提案、候选人资料及同意函,公司须公告或发补充通函披露信息,确保股东有至少10个营业日考虑时间,政策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东莞秀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广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650万元,交易类型为采购药水和技术服务,定价参照市场价协商确定,2025年度实际发生额为3,083.10万元,低于预计总额,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2月)》,规范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规定内部登记、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明确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标准,涵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港交所规定,实行分类管理,规定审议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定价原则、豁免情形及监督责任,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决策流程、转让与收回机制、人事与财务管理及审计等内容,适用于以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进行的短长期投资,强调符合战略、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决策机构按权限分级审批,对项目实施、监督、资产评估、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作出具体规定。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务领取津贴,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绩效薪酬与公司及个人业绩挂钩,部分在年报披露后支付,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可减少或追回薪酬。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的信息报告流程,明确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重大事项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变动、人事变更、经营环境变化等,要求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规定报告程序、责任与处罚机制,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选任标准与程序的遴选并提出建议,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职责包括研究选任标准、审查候选人资格、审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检讨董事会架构与多元化、物色人选并向董事会建议,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涵盖公司宗旨、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审计与信息披露、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等内容,明确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2月)》,规范在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及回复行为,建立良好投资者沟通机制,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利用平台替代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严禁发布夸大、误导性或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

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风险,业务范围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权等衍生产品,须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禁止投机交易,规定审批权限,较高金额或比例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财务部为经办部门,审计部为监督部门,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要求执行信息保密、风险控制和档案管理措施。

公司制定《反不当行为及举报管理制度(草案)》,防范舞弊、贿赂、欺诈、洗钱等不当行为,明确董事会、审计部门、管理层及员工职责,建立举报、调查、处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在H股上市后生效。

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6年2月)》,规范相关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相关人员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持股变动、质押、司法冻结、重组计划等重大情形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董事、高管对外发布信息须履行审核流程,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信息或作出误导性陈述。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离职情形与程序,包括辞职、解任的条件和流程,离职人员需按规定完成工作移交,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保密义务及禁止同业竞争等规定,公司有权对因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人员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职责包括提出薪酬建议、考核标准、股权激励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相关议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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