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第四届)长白山论坛暨中国旅游论坛于3月5日在吉林省白山市隆重举办,本届论坛以“投资赋能·文旅共生”为主题,由吉林省白山市政府指导,凤凰网财经、中国旅游论坛组委会联合主办,715传媒、中国财商管理精英协会、鲸商教育协办。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
会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围绕“十五五”法治建设、新兴产业治理、规范涉企执法等重大议题,深入阐释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定位转变与实践路径,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十五五”时期要以更高水平法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法治根基。
“十五五”法治建设迎来全局性转变 实现三大升级转型
“十五五”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期,江必新指出,法治在宏观政策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正发生全局性、结构性、根本性转变。过去法治更多承担“保驾护航”的保障功能,而进入“十五五”,法治不再是事后补救、末端支撑,而是前置嵌入、全程引领、系统塑造的战略力量。
这一转变集中体现为三大层面的升级:在定位上,法治从“配套保障”上升为顶层设计、制度基石,成为规划制定、政策出台、改革推进的前置要件,重大决策需先经法治评估、合宪性合法性审查,确保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功能上,法治由“稳底线”向“塑规则、定预期、激活力”拓展,用良法明确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市场准入、创新激励等核心制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长期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红利;在角色上,法治真正实现从“辅助”到引领、塑造、前置的跨越,以法治引领改革方向、塑造发展格局、规范权力运行、保障权利实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制度支撑。
新兴产业治理坚持包容审慎 以法治容错护航新质生产力
针对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具有跨界融合、技术迭代快、规则不确定特征的新兴产业,江必新表示,必须构建包容审慎、底线可控、鼓励创新的法律与政策框架,以探索性监管+法治容错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
立法层面,坚持“先行先试、留白容错”,对尚无成熟规则的领域不搞“一刀切”立法,通过授权试点、暂行规定、地方立法先行等方式,划定安全底线、伦理红线、合规底线,其余留给市场和技术探索。监管层面,推行“探索性监管、沙盒监管”,建立产业创新“观察期”“包容期”,对非主观故意、无严重危害的探索性行为,慎用处罚、优先指导,同时推广合规承诺、分级分类监管,把“法无禁止即可为”落到实处。制度层面,完善“容错免责、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创新试错与违法违规的边界,对符合国家战略、坚守安全底线的探索失误依法依规容错免责,同时健全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生物安全等配套制度,让企业敢创新、能创新、放心创新。
以法治刚性根治“政策随人走” 筑牢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部分地方产业政策存在的“朝令夕改、人走政息”问题,一直是影响市场预期的痛点。江必新直言,这一问题的本质是政策法治化程度不足、权力约束不够,“十五五”必须以法治破题,让企业家形成长久稳定的预期。
具体来看,首要推动产业政策法治化转型,将成熟稳定的产业政策、惠企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固定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要素保障等核心制度,避免因人事调整、短期偏好随意变更。其次,健全政策制定实施法定程序,重大产业政策出台前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企业家听证评估,政策调整须遵循法定权限与程序,设置合理过渡期,不搞“急刹车”“翻烧饼”。同时,强化权力监督与责任追究,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禁止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违约毁约、拖欠款项,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纠错机制,对违法变更、废止政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赔偿、严肃追责。此外,要弘扬契约精神与诚信政府建设,坚持“新官理旧账”,政府依法履约践诺,以法治稳预期、以诚信聚人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长远投资。
厘清刑民边界坚守司法底线 根治逐利性执法根源
逐利性执法、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反映出部分基层执法司法人员对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认识模糊、权力运行失范。江必新表示,必须坚守法定标准,严防刑事手段不当干预民事纠纷,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要坚守刑法基本原则,严格遵循罪刑法定、主客观相统一、疑罪从无,不客观归罪、不类推适用、不随意扩大犯罪圈。其次需精准划清刑民界限,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民事违约与侵占犯罪等界限,坚持“先刑后民”依法适用,严禁以刑事手段逼退民事债务、插手合同纠纷。同时,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涉案财产与非涉案财产,落实“四不超”要求,推广“活封活扣”,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不良影响。此外,要强化监督与责任倒查,健全检察监督、司法审查、社会监督机制,对违法立案、违规管辖、逐利执法、插手纠纷的,坚决纠正、严肃追责,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江必新在专访最后重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十五五”时期,要以更高水平法治,引领发展、规范权力、保障权利、稳定预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法治根基。